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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风险定价

来源:瓜姐讲堂 类型:行业资讯 发布:2024-03-11

风险定价的意义

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的差别,大家都认为银行贷款业务都是有抵质押品,不做纯信用业务,业务风险比融资租赁公司小。实际上,银行也会有信用贷款。根据国有及股份制银行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贷款担保比例情况,国有及股份制银行信用贷款比例最高超过50%,达到50.62%(广发),近一半的银行信用比例在30%以上。从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看,同时有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的客户不在少数。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的差别更多的是业务模式和风险偏好的不同,只不过在业务定价方面,银行走在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前面。


国有及股份制银行2017年末担保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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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行担保比例取非集团口径;2、个别银行担保比例还列示贴现比例,统计时计入质押。包括招行、兴业、渤海等3家银行。3、恒丰银行暂未披露2017年度报告。


根据监管要求,银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定价机制。中国银监会(现在是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风险参数估计值应作为商业银行贷款及投资定价的重要基础”。这里的风险参数估计值是根据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下定价模型得到的风险定价结果,充分考虑了风险与收益的匹配。


现金贷虽然以高利率被人诟病,但在业务定价方面从某种程度而言,实际上已经充分考虑了业务风险。以现金贷综合利率年化100%测算(暂不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当客户违约率达为30%时,现金贷整体的利润率仍然可以达到40%;只有当客户违约率超过50%,现金贷业务才会出现亏损,更何况大部分的现金贷综合利率年化是高出100%的,客户违约率也没有50%这么高,因此,市场上现金贷业务才会这么火爆。


现金贷的借款利率没有根据借款客户风险程度的高低进行差异化的风险定价,所有的借款客户都是一视同仁,一样的利率,而这样的借款利率是监管不容许的,更是违反道德底线的。


2017年10月23日,官媒背景的证券时报连发两篇报道,指出“现金贷”普遍存在畸高的借款利率,平均综合利率早就突破了36%的法定上限,进而牟取暴利,强调“现金贷身上也应该流淌道德的血液”。证券时报报道认为,若因此允许异化后的“现金贷”长期存在,将改变整个中国社会的价值取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呼吁监管不能让披着“普惠金融”面具的异化“现金贷”继续野蛮生长。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定价要摆脱以往单纯的自身融资成本加点报价方式,向差异化的风险定价转型,做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业务收益,实现健康发展。


风险定价的原理

目前,金融机构主要用RAROC(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开展风险定价测算。基本公式比较简单,RAROC=(净收益-预期损失)/经济资本,但实际测算需要建立风险模型。其中,预期损失(EL)=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经济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测算。目前,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经济资本占用的规定暂未出台,可以考虑按照原商务部制定的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规定,认定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为10%。


1、PD模型。违约概率(PD)指贷款人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不能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可能性,BASEL指债项所在信用等级1年内的平均违约率。一般PD模型的开发可以通过历史违约数据、统计模型、外部评级映射进行。


2、LGD模型。预期损失率(LGD)指债务人一旦违约,预期损失占风险暴露的百分比。LGD=1-回收率。


3、EAD。违约风险暴露(EAD)指可能发生违约风险的暴露。在计算风险敞口(EAD)方面,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于表内风险敞口、表外风险敞口的计量已有明确的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此外,在内部评级体系里还需考虑债务的期限。


风险定价的方法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已转到中国银保监会。根据监管规定,“用于估计非零售风险暴露债务人违约概率的数据观察期不得低于5年,用于估计非零售风险暴露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的数据观察期不得低于7年;用于估计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参数的数据观察期不得低于5年”。


融资租赁公司在模型建设上缺少足够的数据支持,一方面是由于公司业务策略经常发生变化,违约数据不具备代表性;另一方面没有足够的数据积累,无论是数据观察期,还是数据量。


虽然看起来风险定价有诸多难点、痛处,但路无论如何还是要走下去,以下就三类风险定价模式进行展开。限于篇幅,细节浅谈辄止。


(一)无内评体系下风险定价


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尚未建立对客户的内部评级体系,即使有内部评级体系,也经不起监管的验证。我所在的融资租赁公司,有客户内部评级模型,但也只是简单的财务评分模型,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模型校准,评级结果只能供参考,无法应用到日常风险管理中。


无内评体系下的风险定价的关键点在于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指标进行客户分层。


从行业分类来看,可以将行业分为积极增长、选择性增长、维持份额、压缩类四类;从地区来看,根据地方财力、信用环境,可以将地区分为I、II、III类;从客户规模来看,按照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者资产规模,可以将客户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从客户经营情况来看,可以将客户分为大幅盈利、普通、亏损、巨亏等;从客户诉讼情况来看,可以将客户分为未涉诉、未涉金融借款纠纷、涉金融借款纠纷;从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战略来看,可以将客户分为重点支持、一般支持、限制三类客户。


除了以上维度,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设定其他客户分层标准。


此外,对于保证人资质较好的项目,承租人客户分层可适当上调,但不能高于担保人的客户分层;对于可提供高变现值、流动性较强抵质押物的项目,可不受客户分层限制。


通过行业、地区、客户规模、客户经营、战略等多维度,建立客户分类矩阵,对于矩阵中每一项可以制定符合该项标准客户的授信上限、授信金额与收入比、项目期限上限、审批有效期、租赁物件与融资金额比、最长租金支付周期、担保要求、最低业务报价。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对客户分类审批执行情况进行重检,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二)半内评体系下风险定价


半内评体系下的风险定价主要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有相对成熟的客户内部评级模型,可以通过客户内部评级进行客户风险的评估和分类。


1、直接参考内评


根据客户内部评级高低,根据公司战略,建立客户内部评级与业务发展战略的2维矩阵,明确客户风险定价的底限。在客户授信上限方面,根据客户内部评级结果,制定授信系数,确定客户风险限额,实施限额管理。不同评级客户适用不同的授信系数,信用等级高的客户核定较高的风险限额,信用等级低的客户核定较低的风险限额,以客户营业收入或净资产为基础乘上不同的授信系数。


2、引用监管LGD参数的风险定价


由于客户内部评级模型中已考虑了客户规模、经营财务情况、所在行业等维度,虽然没有预期损失率模型,但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参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初级内评法违约损失率的参数,即“非零售风险暴露中没有合格抵质押品的高级债权和次级债权的违约损失率分别为45%和75%”,同时结合公司以往项目的违约损失率数据进行调整。根据客户PD、违约损失率参数、风险敞口,从而测算出项目的风险定价。


(三)内评体系下风险定价


内评体系下,违约率、预期损失率均开发了模型,按照风险定价原理对每个项目开展风险定价测算,相关测算原理前面已有描述,就不再重复。


其他


可能大家觉得RAROC公式较为复杂,那么风险定价还可以采取以下简化公式(公式也是RAROC公式的进一步转化):


项目目标利率=资金成本率+经营成本率+资本成本率+风险溢价+/-竞争性溢价


1、资金成本率: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


2、经营成本率: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成本,包括人力成本、税费、运营支出。


3、资本成本率:主要考虑项目对应的资本配置,银行为经济资本占用,并规定了经济资本的底线回报率。融资租赁公司有风险资产对净资产10%的限制,可以认为每投放100元,需配置10元的净资产,相应的净资产底线回报率由各融资租赁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设定。在资本成本率的测算方面,会使用到预期损失率。


4、风险溢价:主要考虑客户的内部评级。评级较低的客户风险溢价高于评级较高的客户,需有内部评级体系。


5、竞争性溢价:竞争性溢价是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体现,指向融资租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面,综合考虑行业、地区、客户规模及财务经营等各方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融资租赁公司信贷指引的总结归纳。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报价有其较为特殊的地方。在放款前,融资租赁公司会收取客户的保证金、服务费,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时用的比较多的是内部收益率(IRR),因此在开展风险定价时也应考虑进来。同时,经济周期的风险、利率风险也要考虑起来。


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并不单单一个风险定价,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开展,如行业、地区的组合管理、客户的风险预警和监测等等。行百里者,半九十,融资租赁风险管理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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