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押业务特点
如果是车辆使用频次较低、需求较小,借款周期短,仅仅为了急于筹措资金可以选择利息较低的质押方式。在业内通俗的说法是押车,也称为“死押”,即借款人为了申请借款将机动车交付给出借人,同时约定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的话,出借人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
书面方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包含的内容: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等。
借贷机构需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管或存放相应车辆,一般需要24小时派人看管,防止车辆发生意外。在办理车辆质押手续,借贷机构一般需要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原始发票或二手发票扣押。一旦发生逾期的情况,出借人会及时将车辆进行处置。
2、抵押业务特点
要是借款人日常对车辆使用频次较高,而且是刚需,建议选择抵押方式不影响对车辆的使用。抵押俗称“活押”,需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即享有优先受偿权。
书面方式订立抵押合同,合同包括下列内容: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担保的范围。
相应部门的车辆管理所进行登记,登记的过程既是保障抵押权效力的过程,也是验明该车是否存在重复抵押或者被查封等情况。登记后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登记只是一定程度上对抵押人进行权利限制。
3、质押业务风险
风险一:由于车辆质押权的设立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存在车辆质押后再次抵押给他人的风险。而法律上规定在质押和抵押权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一般会认定抵押权优于质押权,现实中要打赢这场官司并非容易,时间和精力也消耗不起。
风险二:如果质押车辆仅仅是借贷机构控制了车辆,未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
风险三:借款人背负其他债务,导致该车辆被查封,同样会面临一定风险。
风险四:由于质押车辆未进行车管所登记,很难确认车辆本身是否存在盗抢车或黑车的风险,信息查询不全会导致面临法律风险,严重的涉嫌协助销赃等犯罪。
风险五:被抵押车辆已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办理车辆质押机构未进行查询,导致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与登记的所有权人不一致的风险。对于这种情况,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购车发票等取得所有权的依据,并可以要求借款人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再签订质押合同。
4、抵押业务风险
风险一:车主身份虚假、事故车、套牌车、租赁车辆、查封车,此类客户多以各种故事理由(经常选择傍晚、周末来申请贷款,借口是车管所下班、急用钱)不去车管所设定抵押登记。
风险二: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评估技术本身不科学,信用管理维度缺失、不合理,车辆价值、信用状况、工作及经营状态、家庭稳定性、负债状况、等核心信用管理维度没有落实到位。
风险三:大部分公司没有独立的风控线,风控流程执行不到位所产生操作风险,比如车辆价值评估失误、GPS安装不合格、备用钥匙遗漏、保险过期等。更有甚者审批人员明知该类客户风险较大,依然选择放款。
风险四:大部分跑了的高危客户都是非理性过度负债状态,很多公司对借款人同行负债评估不重视,借款人最后把车辆二次抵押给不正规的公司,最后甚至被倒卖黑车,结果人车两空。
风险五:很多公司贷后管理没有采用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化管理的方法,执行力欠缺,追车不果断。
三、总结建议
1、如果是质押车辆,有专人进行车辆看管,以及妥善保存相关证件。当然如果是能和借款人谈妥,最安全方式一定是即办理抵押登记,又能控制车辆,保存相关证件。
2、如果是抵押车辆,现场评估车辆,车管所办理抵押手续,至少安装2个GPS(一个有线一个无线),变更保险第一受益人。
3、不良记录对于车辆风险是非常大的,通过征信系统对借款人做出征信报告,贷前面审确定借款人还款意向,以及还款来源尤为重要。
4、抵押车辆贷后管理强化车辆在线监控、轨迹分析、是否停留敏感区域,根据预警信息发现问题果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