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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香饽饽”到“烫手山芋”,监管加码下助贷何去何从

来源:铅笔头 类型:行业资讯 发布:2019-11-14

曾被互金机构奉为“香饽饽”的助贷业务,在监管加码下已成 “烫手山芋”。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多地持续释放关于助贷业务的严监管信号,继北京、深圳后,央行上海分行也强调将“严堵后门”,严防信贷资金流向“助贷平台”。对此,互金机构也闻声谋变,一方面收缩助贷类业务转为成套金融科技服务输出,另一方面顺应监管要求往持牌机构靠拢转型。同时,有银行从业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整体上,前述监管信号对合规银行机构影响不大。目前,助贷这一市场需求仍然存在,难免存在很多阳光之下不能做的业务转入地下。因此,助贷业务监管宜疏不宜堵。


严堵后门,多地释放严监管信号


在监管的持续加码下,助贷业务正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地监管频频释放关于助贷业务的信号。正如11月9日,央行上海分行在“积极配合打击惩治‘套路贷’ 规范并推动消费金融业务创新”一文中便强调,将“严堵后门”,严防信贷资金流向“助贷平台”。


事实上,除了上海发文“严控”助贷业务外,此前的10月12日,北京也下发通知,直指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开展的助贷、联合贷类业务,对银行机构提出了严禁未经授权开展合作、严禁与以金融科技之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开展合作、严禁与虚构交易背景或贷款用途等“五严禁”要求。


无独有偶,10月2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开启了对辖区内小贷公司业务的严查,其中,对小贷公司的助贷业务,以及小贷公司的担保业务开展、委外催收业务等,成为该次现场检查中的重点内容。


来自不同地区的多位资深从业人士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近期监管风向来看,主要基调还是以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为主,防止互联网金融风险传导至传统金融机构。这可能也是助贷业务不受监管“待见”的主要原因。当前,北京、上海等地的监管政策,对全国其他地方有很强的示范效应,但后续各地是否会进一步收紧,暂不得而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徐伟栋直言,现有的助贷模式风险点主要在于,助贷机构往往容易低估规模对风险的影响,盲目扩大规模,在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当前市场上,不管是助贷还是联合贷款,很多都是这种形态:流量方隐性担保,银行等资金方对风险后知后觉,这是当前监管最担心的情况。


此外,11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曾了解到,在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的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上,监管在网贷转型路径中并未提及助贷,这也侧面反映了监管对助贷业务的审慎态度。另据一名接近监管人士透露,“助贷业务在当前属于整治过渡期,很多机构做的助贷业务类似于没有牌照的融资担保业务,未来或不会再有助贷一说。”


闻声谋变,中小助贷平台纷纷收缩业务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自今年初的“175号文”提及转型助贷一词后,不少网贷平台曾将助贷视为转型救命稻草。然而随着助贷业务的开展,行业逐渐出现了一些不合规情况,比如信贷资金违规进入助贷平台、助贷机构在合作中进行风险兜底等。助贷业务逐渐 “变味”,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


由此,监管开始慎用“助贷”一词,而后,曾宣称要转型助贷机构的互金平台也闻声谋变。 


其中,北京一家网贷平台工作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平台正通过“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从事助贷业务,另一方面则配合监管进行试点工作。他直言,未来助贷路也并不好走,目前很多平台也在慢慢收紧助贷模式。


上海一家互金机构工作人员也坦言,“说实话,我也不认为助贷业务能长久,这肯定是权宜之计。”至于平台后期的打算,他指出,一方面是希望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依靠自有资金放贷;另外则是向持牌机构成套输出金融科技服务,帮助持牌机构建立自有的风控能力和技术体系。


此外,北京一家互金平台高管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指出,目前助贷机构的资金提供方主要为银行、消金机构、信托、小贷公司四大类,不同类别的资金方在授信时风控要求都不一样,资金成本也不一样,其中,因大型银行资金成本较低、风控要求更高,能与之合作的助贷机构也相对较少。


而从助贷机构来看,同样分为三六九等,如有流量及数据的互联网巨头等第一梯队助贷机构,主要资金来源于银行;第二梯队则包括头部网贷机构,合作的金融机构主要为信托、消费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第三梯队则是一些涉及到“高利贷”的不合规“下层机构”,也能从部分监管较松的持牌机构或者P2P等其他资金方获取授信,进行相应的助贷业务。前述高管直言,从近期的监管情况来看,在助贷市场影响最大的还是“下层机构”,已有部分平台因为业务不合规,已经在资金层面受到限制。不过,目前,也有部分中层机构也开始对助贷业务持谨慎态度,大部分机构都处于观望状态。


此外,一位资深银行业从业者也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很多平台在收缩助贷业务。在经济下滑,监管趋严大背景下,市场参与者明显减少。另加上贷后催收业务难点,很多机构的资产不良率呈上行趋势,助贷机构为控制风险也在收缩业务量。


前述银行业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银行业与助贷机构合作模式大概有三种:一是单纯引流模式,类似广告服务,尽管模式简单,但转化效果往往会差一些;二是引流+初步筛选模式,助贷机构可根据金融机构风控的一些偏好和规则,在前端进行一些初步的筛选,在这一模式下,用户体验、转化率等较前一模式效果会更好;第三则是在助贷基础之上的联合贷款模式,当助贷机构有贷款资质时,会和银行按比例出资共同放贷,但由于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出资比例超过9成甚至达到9.9成,因此实际的业务形态上与助贷差异很小。


需求仍存,助贷监管宜疏不宜堵


值得关注的是,包括银行业、互金从业者及行业观察者多方认为,助贷业务仅是一个过渡期,未来从事相关业务仍需持牌,而对于助贷业务的监管,也有多方人士建议,助贷市场需求仍然存在,监管宜疏不宜堵。


一名接近监管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助贷业务自始至今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很多机构做的助贷业务就类似没有牌照的融资担保,而这在未来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也不会再有‘助贷’一说,而当前的助贷业务则属于整治过渡期,”该人士强调:“未来网络小贷就是网络小贷,融资担保就是融资担保,不能一揽子全做。”


同时,麻袋研究院研究员黄彦同样指出,未来助贷的方向还是要持牌,从事助贷的任何环节,均需要有相应的资质。目前许多助贷机构,在做一些变相的增信服务,对此监管曾命令禁止。此外在催收方面,不排除未来将有催收类的准入标准。


对于助贷业务的监管,一银行业高管坦言,当前,银行展业要么通过线下铺渠道布网点,要么就是线上获客,其中,相较线下,线上获客成本会低一些,而这些客观需求会促使银行去跟一些较为优质、用户较多的助贷机构合作,这是一种双赢的模式,存在有其合理性。他进一步指出,助贷业务设立一定门槛是好事,但千万不能出现“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情况,目前,助贷这一市场需求仍然存在,很多在阳光之下不能做的业务往往会转入地下,因此,对于助贷业务的监管,宜疏不宜堵。


此外,徐伟栋也指出,尽管助贷规模缩小,但问题并未解决。当前,助贷机构掌握着大量用户及流量,银行若找不到合适的资产,最终还将和流量方合作放贷。因此监管方面,光靠堵不行,后续应出台配套政策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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